
《红楼梦》第三十七回中,贾政外出学习,探春闲来无事,忽然萌生了组织一个诗社的念头。于是,她给园中的姐妹们逐一写信,没想到这一提议立刻得到了热烈响应,众人纷纷聚集在秋爽斋,和她商议起来。 按理来说,既然是探春提起的诗社活动,她自然应该担任社长这个职位。但事与愿违,李纨的突然到来,轻描淡写地几句话,就把社长的位置抢了去。 李纨一进门便笑着说道:雅致极了!你们要成立诗社,那我就自荐担任社长吧。前几天,我就有这个想法了,只是自己也觉得自己不擅长作诗,怕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不好,于是便没再提。既然三妹妹高兴,我也来帮你一把。 李纨向来是个不爱多管闲事的人,怎么突然对诗社社长这个职位感兴趣了?可以说,这其中必定有她自己的算计。果然,她很快带着大家去了凤姐的房间,邀请凤姐担任诗社的监社御长,并且间接地寻求资助。李纨向凤姐提出的五十两银子,很快便变成了她口袋里的钱。在此后的几次诗社活动中,虽然卢雪庵的主持是由李纨担任,但她并没有完全自掏腰包,而是让宝玉、黛玉、探春、宝琴和宝钗等人每人出一两银子。
展开剩余37%总结来看,在《红楼梦》中苏州股票配资公司,探春是个典型的红玫瑰型人物。当邢夫人的侍女稍稍碰到她的衣角,她都能毫不客气地回敬一记耳光。而李纨这样公然抢走社长职位的举动,她又怎会轻易放过?然而,组织诗社并非一件值得夸耀的事,探春的初衷,仅仅是想借此收买人心。而对李纨这个寡妇的同情,也促使她以一个自嘲的别号来化解这场风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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